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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评价办法

发布日期:2018年02月26日 00:00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一、 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采用分值评价,上不封顶,身兼数职,可以重复加分。

二、 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发布由学院负责,学生自由报名,报满为止。

三、 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按照难易程度分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分别赋予5、10、15、20的分值。

四、 辅导员助理基础分为100分;志愿团主席基础分为50分,副主席基础分为40分,团员基础分为20分。

五、 “微互联服务”QQ群成员无基础分,具体分数由志愿团团长根据其学年贡献度直接评价,该项得分不超过30分。

六、 辅导员助理、志愿团成员、“微互联服务”QQ群成员等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活动,按照规定加分。

七、 志愿者表现分优、良、中、差,由指导老师(或志愿团负责人)负责认定,分别对应100%、80%、60%、0的评价系数,该项目分值乘以评价系数即为该志愿者该项目评价分。

八、 项目结束后,指导老师填写记分卡并加盖手戳,由志愿团负责发放并做好备案。

九、 如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活动,扣分处理,扣分标准为该项目分值的一半,指导老师填写记分卡并加盖手戳,由志愿团负责备案。

十、 志愿服务评价分将作为学生评奖、评优、评助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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